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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申請 核定通過

直轄市政府 產業發展創業補助(數據行銷服務業)

直轄市政府創業補助每案上限一百萬元,須經書面初審與審議委員會兩道關卡。本案自計畫書撰寫、審查簡報到委員意見答辯補件全程承接,最終核定金額達到該補助的每案上限。

  • 核定金額達該補助每案上限,補助占比自初版四成調整至五成
  • 審查會議八項委員意見逐條回覆補件,含獲利模式與人力編列一致性

案件背景

客戶是一家從事數據行銷服務的新創,要申請直轄市政府的產業發展創業補助。這項補助每案上限一百萬元,受理後由主管機關作成初審意見,再提請審議委員會審議,審議項目包含創新能力、計畫的創新性與加值潛力、可行性、預期效益,以及對該市產業發展的貢獻程度。

這類補助的審查邏輯跟採購標案完全不同。採購標案比的是「誰能把事情做好」,創業補助比的是「這門生意講不講得通」。委員不看你技術多強,看你的獲利模式、成本結構、人力配置能不能自圓其說。

我們怎麼做

先把商業模式寫成能被質疑的樣子。 補助計畫書最常見的失分不是寫得不夠好,是寫得太滿、沒有留下可討論的縫。我們把營收預估、成本結構、通路策略拆成獨立段落,每一項都標明假設來源,讓委員的問題能落在具體數字上,而不是質疑整份計畫的可信度。

查核點綁進度權重。 十二個月的執行期切成數個查核點,每個查核點標示完成度權重,讓補助款的撥付節奏跟實際工作量對得上。這一步是後續核銷順利與否的關鍵,很多案子在這裡埋雷。

審查會議的補件才是真正的勝負點。 委員在會議上提出八項質疑,涵蓋通路投放的成本效益、獲利模式的成本結構、營收預估過於保守、技術自建與外包的取捨、待聘人員編列與人力表不一致等。我們針對每一項準備獨立的回覆頁,補件簡報直接以「Q 對應頁」編排,讓委員複審時不必自己找答案。

執行規劃

十二個月執行期切成六個查核點,完成度權重依序為百分之五、七、十九、十四、二十四、三十一。權重前輕後重,對應的是這類服務型計畫的真實工作分布:前期是系統建置與資料串接,看得見的產出少;後期是導入、投放與成效驗證,才是交付密集的階段。

補助款的撥付節奏跟著查核點走,因此權重不只是進度表上的數字,它決定了現金流。權重排錯,執行到一半就會出現有工作沒有錢的斷點。

經費需求分列人事、設備、委外與其他,並附人力經歷表對照各職務的投入月數,讓委員能核對「編列的人力」與「宣稱的產出」是否對得上。

結果

順利核定,而且核定金額達到這項補助的每案上限。

值得記下的是補助占比從初版的四成調整到五成,總經費規模同步上修 —— 這不是靠多寫幾頁換來的,是把自籌款的用途說清楚之後,委員才願意把補助比例往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