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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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BIR 核定通過 生技醫療

雲端醫事服務平台開發

案件說明

雲端醫療資訊系統要說服委員,必須同時過兩道關。一道是效益:雲端架構相較於傳統地端系統的優勢是真實的,而非只是用詞切換。另一道是法規:個人健康資料的存取、傳輸、稽核,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有架構說明,不能留白。這個案子要為醫療機構開發整合掛號、排班、病歷存取與費用計算的雲端醫事服務管理平台,降低資訊維運成本並提升跨院所的資料流通效率。個資保護架構說明、資安合規設計邏輯、雲端化效益如何對應醫療機構實際營運痛點,這三件事必須放在等量的篇幅裡,缺一就失衡。計畫書的工作是讓技術效益論述和法規合規說明都有足夠的深度,而不是讓其中一條線去撐整份計畫。

關於這項補助

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管,分先期研究、研究開發、加值應用三階段,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五成。歷年中央型計畫通過率約四成。

以上為該補助體系的公開規定,實際受理條件依主管機關各年度公告為準。